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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文字,完成各题 材料一: 在今年5月召开的全国“两会”上,全国 人大代表、广东国鼎律师事务所主任朱列玉建议修改治安管理处罚法,对食用野生动物行为处以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和1000 元以下罚

语文试题 08-13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各题
材料一:
在今年5月召开的全国“两会”上,全国
人大代表、广东国鼎律师事务所主任朱列玉建议修改治安管理处罚法,对食用野生动物行为处以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和1000 元以下罚款。
今年2月24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简称 《决定》),明确自2月24日起,全面禁止食用“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以及其他陆生野生动物,包括人工繁育、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在此之前,禁食的范围局限于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朱列玉表示,《决定》迈出了从法律层面以彻底规制、禁食野生动物的第一步。为贯彻《决定》的法律精神,确有必要将食用野味纳入治安管理处罚范围。
(摘自《新浪新闻》)
材料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经1988年11月8日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4次会议修订通过,自1989年3月1日起施行。至今经历了四次修订,但仍有种种不足。
对野生动物(wildlife),绝大多数的人的认识都是自由生活在自然界中的动物,不靠人工喂养即可生存和繁殖,是从来源上进行分辨的。但目前的法律对野生动物是按物种进行管理而不是来源,这就给野生动物管理带来了困难,给禁食野生动物増加了难度。 在实践中,一些特种动物、经济动物、外来动物身份不明,长期游离于监管之外,也扰乱了市场管理秩序,例如鹌鹑、七彩山鸡、杂交野猪、牛蛙、蝎子、蜈蚣等管理松散甚至缺失,但从生态安全、公共卫生安全、食品安全等方面来讲,是否属于野生动物应尽快明确。而长期以来确属人工繁育成熟稳定的梅花鹿、鳄鱼、龟鳖、虎纹蛙、眼镜蛇等应纳入“特种经济动物"或家禽范畴管理。
究竟哪些动物应该“禁食”,哪些动物还能食用?现行法律应增加目录清单管理。
(摘自周洪宇《应将〈野生动物保护法〉改为〈野生动物保护与管理法〉》)
材料三:
饮食除了是人类生存的需要,也同时具有深层的文化心理机制表征。按进化论来理解,留下来的都是经过自然界无数年的洗礼被认为是健康、美味的,而业已消失和被拒绝的一般从味觉体验和营养价值上都较差,但国人对野味的天然偏好,非味觉可以解释 ——它不是来自自然遗传,而是来自文化遗传。
《周礼天官》记载,夏商周时期,野味就出现了分类,有了“六禽”“六畜”的说法 古代饲养动物的水平仍欠发达,主要的肉食来源依然是野生动物。《东周列国志》记载“乃觅鸮鸟数头,来见庄公”《汉书》里也曾记“五月五日作乾羹,以赐百官”,可见当时有吃猫头鹰的习惯。晚唐《岭表异录》里罗列了岭南地区的奇异野味,包括鹧鸪、蛇、 蜈蚣、蚂蚁等、而宋代时游牧民族契丹和女真的食谱中列有鹿舌和兔肝。到了元代,马可波罗初到中国就惊愕于中国饮食的无顾忌,他记载人们吃生肉和蛇的情状。在明朝,饮食上猎奇之风盛行,出现“水陆八珍”的说法,而清代满族人把喜好打猎、捕食野味风带到关内。社会学者认为,野味在中国人的思维深处未被排斥是历史原因,通过捕食野生动物补充动物蛋白的记忆代代相传,且食客们不断锐意创新。
古代社会饮食不足,现代社会食物极大丰富,为何依然迷恋野味?是人们的好奇心的驱使力。生命的主要任务是维持生存,其次是躲避无聊,而打发无聊的最好方式是好奇、品尝从未涉猎的食物是大众的好奇心。这种好奇心驱使你讶异于生活中一些出乎意料的食物时,当品尝新异食物唇齿间感受到异样信息出现后,大脑的信息空白得以填补,大脑中会激活特定的奖励区域,进而产生愉悦和满足。这种人类行为遵从多巴胺、内啡肽、血清素神经递质传递给大脑愉悦感和满足感。由此,野味虽未必美味,但却在心理上填补了体验空白点和感官空缺。
(摘自管键:《屮国人的野味执  文化心理的探究》)
材料四:
野味因其稀缺性而在中国社会文化中成为饮食等级的高端位列。原始社会的古墓考古中就发现权贵随葬的猪下顎骨,夏商时期从肴馔品类、筵席宴飨到炊具器皿都蕴含阶层和等级的序列。《国语》记载:“天子食太牢三牲,诸侯食牛,卿食羊,大夫食豕,士食鱼炙,庶人食菜。”珍馐美味历来是权贵阶级的符号。随着历史的演进,越稀有、越难捕获的野味,越会成为标榜身份的象征。清代的满汉全席,号称尽享万物之灵,能享用的只限权力塔尖上的人物。
其实,珍稀并不代表一定美味。但口味倒成了其次,吃野味在人们的思想根源上成了等级化的标志,延续至今成为虚荣、炫富的花式表现。
鲁迅说过,面子是中国人的精神纲领。中国人重“礼”,宴请的餐桌上,如何助力请客的心意和诚意?必然出巧出奇。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食物充沛丰盈,但“物以稀为贵”,野味的不可多得性和无法通过批量生产而获得使其成为有面子的代言,请人吃野味和被请吃野味都颇具颜面。
(摘自杨建伟《餐桌上的权力》)
材料五:
中医养生讲究“药食同源”,主张人们“缺什么就吃什么,吃什么就补什么”,不少野生动物被视为餐桌上的药材,例如蛇胆清火、鹿茸强肾等。一些人持有所谓“以形补形”理论,甚至还有人持“联想性”理论,比如穿山甲因能打通洞穴,就联想为其能打通脉络活血散瘀。朴素的养生观念提倡依乎天理,顺应自然,食客们便固执地认为野生“最天然”,原生态,无添加,更养生;甚至无病也要进补,认定越是珍奇越能大补。广告商和营销商推波助澜,虚假宣传,夸大保健品功效,甚至以保健品代替药品进行销售, 误导坑害消费者。
(摘自王健楠《舌尖上的惩罚》)
1. 下列对材料相关内容的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 材料一中,人大代表的建议是从阻断需求链的角度提出的,有利于《决定》的施行。
B. 材料二认为,要建立禁食清单,还要建立可食清单,应尽快给身份不明的动物“定性”。
C. 材料三认为,中国人偏爱野味有历史原因,吃野味的传统代代相传,心理上没有排斥。
D. 材料四认为,野味其实并不美味,但为显示“髙贵”或“富有”会忽视这-点。
2. 根据材料,下面说法不正确的一项是(   )
A. 现行法律中并没有对食用野生动物的行为惩罚的具体规定。
B. 生活在岭南的广东人吃野味的历史至少可以追溯到唐朝。
C. 鲁迅先生反对国人吃野味是基于对中国人好面子的批评。
D. 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穿山甲濒危与人们荒诞的养生观念有关。
3. 下列对原文论证的相关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 材料一和材料二都是围绕法律的修改展开的,二者针对的法律不同,但都有对已有法律增加相关内容规定的建议。
B. 材料三在证明“国人对野味的天然偏好来自文化遗传”的观点时,是按照历史演进的时间顺序组织材料进行论证的。
C. 《红楼梦》中乌庄主来贾府交租,还供上了“大鹿三十只,獐子五十只,狗子五十只,熊掌二十对”等野味,这可以作为材料四的论据。
D. 李时珍《本草纲目》记载的“孔雀肉味凉,有毒,食肉后服药必不效”“野马肉味辛,有毒,食其肉易生疮痢”,不能用来驳斥材料五中的错误观念。
4. 材料三、材料四、材料五都是围绕探寻中国人吃野味的缘由进行论述的,但侧重点不同,请简要说明。
5. 综合以上五则材料,谈一谈为有效推进全面禁食野味,现在应该加强哪些方面?
【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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